前年移民到了温哥华,这个号称世界上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,在NORTH VANCOUVER(北温)租了个公寓暂栖身,从朋友处买过来一辆二手汽车,才三万公里,正是好开的时候,花了2万加元(那时合人民币13万),因为是以“馈赠”的名义买过来的,所以省了一笔税收。上保险很容易,很多超市都有ICBC(哥伦比亚省保险公司)设立的办事机构AUTO PLAN。全省就这一家保险公司,绝对的垄断。因为刚来,对保险不懂,又怕出事故,所以基本上投了所有的险,居然用掉4000多加元。想想买车才用了2万,保险就用掉了4000多, 真是心疼。但花钱买个平安吧,这样心里踏实了许多。
第一年平安无事,第二年保险减了不少,一方面是保险公司给的优惠,一方面是少投些无谓的险别。仍需要3000多。
在这里开车确实是一种享受,很少堵车的时候,并且大多数人都很礼让。第一种是礼让行人,大多数情况下,不管行人是不是要在人行横道过马路,只要行人的脚迈下了路边的人行道,在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都会停下来,更不用说在十字路口了,当然行人也一般都遵守交通规则;第二种礼让是车与车之间,只要你想并线,你就打灯示意,后车必让。另外还有很多STOP标志,遇到这个标志的车,就算非常明显的其它方向什么都没有,也会自觉地把车停下来,然后环视一下,再开车。这种种礼让,营造了一种非常和谐的开车环境。
但其实把这种情况说成礼让,并不太确切。这里讲究的是一种ROAD RIGHT路权。是该我走的,你就必须要让我。其实这是交通规则保障的,只不过大家都遵守而已。有时候想把这里的“交通规则”拿回去给国内的朋友看看,一定能提高安全驾车系数。
有点跑题了。不过,这种规则也有不太合理的一面。今年太太在倒车的时候,突然从后面冲过来一部车,碰在了本车的左后侧保险杠上,本车被擦破点皮,彼车擦破一点点皮。以前常听说在国外出了交通事故,没有吵架的,反正有保险公司呢, 无所谓。确实,出了事故都不会吵架,所以就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,保险公司判本车全责,原因是彼车是正常行驶,也就是说是人家的路权。全责就全责吧,反正保险公司会赔的,当时这么想。
后来一想,按规定,如果让保险公司赔了,下年度的保险费就要提高,因为我不经常住在温哥华, 所以对这个不是十分了解。我们去修车厂问了一下,修复本车需要250块,可后来保险公司寄过来的帐单,彼车居然用掉了1200块, 那可只是比本车更小的小小伤啊。一定是他趁机修了别的什么,原来在这里也有这种行为啊!让保险公司赔吧,太太说不行,如果让保险公司赔了,下年度的保险就要提高50%。啊? 那可比修车钱还贵啊。 那本车能不能让保险公司陪呢?也不能, 让保险公司赔之前,先要交500块给保险公司。岂有此理,我自己修一下才250块。看来本车和彼车的修理费都要另外付钱了,不能让保险公司赔!
那不是白白投保了吗? 原来只有出了大事故,才能看出保险公司的作用。可是出大事故的概率不是太低了吗?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基本上是只收钱不赔钱。哇,比国内的保险公司还黑啊!
温哥华有清新的空气,天然的氧吧,大片的森林,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,但也有这样的不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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